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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祠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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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守仁
灵博之山,有象祠焉。
其下诸苗夷之居者,咸神而祠之。
宣尉安君,因诸苗夷之请,新其祠屋,而请记于予。
予曰:“毁之乎,其新之也?”
曰:“新之。”
“新之也何居乎?”
曰:“斯祠之肇也,盖莫知其原,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,自吾父、吾祖溯曾高而上,皆尊奉而禋祀焉,举而不改废也。”
予曰:“胡然乎?有鼻之祀,唐之人盖尝毁之。
象之道,以为子则不孝,以为弟则傲。
斥于唐,而犹存于今;坏于有鼻,而犹盛于兹土也。
胡然乎?”
我知之矣。
君子之爱若人也,推及于其屋之乌,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。
然则祠者为舜,非为象也。
意象之死,其在干羽[1]既格之后乎。
不然,古之骜桀者岂少哉?而象之祠独延于世。
吾于是盖有以见舜德之至,入人之深,而流泽之远且久也。
象之不仁,盖其始焉耳,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?《书》不云乎,“克谐以孝,烝烝乂[2],不格奸,”
“瞽瞍亦允若”
,则已化而为慈父。
象犹不弟,不可以为谐。
进治于善,则不至于恶。
不底于奸,则必入于善。
信乎象盖已化于舜矣。
《孟子》曰:“天子使吏治其国。”
象不得以有为也。
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,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也。
不然,周公之圣,而管蔡不免焉。
斯可以见象之见化于舜,故能任贤使能,而安于其位,泽加于其民,既死而人怀之也。
诸侯之卿,命于天子,盖《周官》之制,其殆仿于舜之封象欤?
吾于是盖有以信人性之善,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。
然则唐人之毁之也,据象之始也;今之诸苗之奉之也,承象之终也。
斯义也,吾将以表于世。
使知人之不善,虽若象焉,犹可以改;而君子之修德,及其至也,虽若象之不仁,而犹可以化之也。
[1]干羽:舞具。
干:盾;羽:雉尾。
相传舜曾命禹征伐南方部落有苗,有苗不服,舜于是“舞干羽于两阶”
,表示停止战争,推行礼乐,于是有苗归服。
[2]乂: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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