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方式去合作,不要跟对方变成一样的人”。其实它还有一种更深层次的含义:不要把对方想象成加害者。一旦我们把对方想象成加害者,那一瞬间,我们就成为了受害者。加害者和受害者是同时产生的,只有受害者存在,加害者才会存在。再通俗一点说就是,“我们把对方想得有多坏,我们自己就有多可怜”。那种受伤害的感觉,实际是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,并不是对方给你的。 受伤害的感觉是对方给我们的,这是一种假象。我们越是活在这种假象当中,越会发现我们永远没办法做自己人生的主人。因为我们认为受伤害的原因来自外界,来自别人。我们每天从家门出去,见到无数的人,经历无数的事情,都有可能感受到伤害,因为我们无法做主,是一种非常被动的接受状态。 出门时,楼下的保安斜着眼看了你一下,你受伤害了,认为对方不尊重你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