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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羹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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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隆甲午,山东王伦之变,马要沈笠亭先生殉难寿张。
时署中一黑犬,昼夜伏灵柩前,哀号不食。
比殓,犬狂跃数四,以首触棺而死。
家人义之,载归,为瘗于先茔之侧。
相约岁时扫墓,必设狗羹饭祀之,至今犹不废云。
按:笠亭先生,讳斋义,为山东寿张令。
有一女,生二岁,母陆孺人殁,先生哺以枣栗。
适其寒温,心力殚焉。
继母张孺人,以抚以育,女亦能率教。
稍长,温清定省,如成人。
与女兄暨诸昆弟友爱。
好读书,尤喜诵《孝经》、《小学》。
每遇古人捐躯授命之事,辄感慨激发,叹息弥禁,其孝义盖天性也。
岁丁亥,女年十一。
笠亭先生筮仕山东,女瞻云流涕,恒以不得侍亲侧为恨。
辛卯夏,先生病痊,谒选。
女临别牵衣泪涔涔下,大言曰:“吾父为国家官,愿吾父为忠臣足矣。”
先生讶其言过骤,两兄弟亦以其言颇不伦,怦怦然不能释于怀;而初未知其言之痛也。
甲午秋,逆匪王伦发难。
女从叔某自寿张县脱归,缕详遭变事。
女惊闻骇愕,匍匐堕楼,昏懵深痛中,细询笠亭先生殉身始末,暨身后情形。
于是,两兄弟方奔驰山左,随怂恿女设灵成服。
一卮跪奠,发声长号曰:“吾父业为忠臣,亦复何恨?儿事母不终,事父伊始也。”
时家人群属昏迷,不知作何语。
久之,女起入内,人怪其久不出,视之已投缳死矣。
时十一月二十四日之夜漏二十刻也。
麻葛重袭,血泪淋漓,见者咸为之泣下。
或曰:义女初闻乱,魂魄纷驰,时时绕柱行;或抚膺恸曰:“果死矣!”
一夕,梦笠亭先生朝服立于庭,面目血濡不可认,曰:“吾幸有以报国。”
呜呼!
孝义之诚,通于鬼神,果若此乎!
女于文事,不学而能成诗、古乐府,小楷亦精整可喜。
此不足为义女重,特论次其死于义云。
按:义女名玉麟,死时年十八。
乾隆四十年七月某日,浙江巡抚三保具提,部议准旌。
有旨:“孝女当称曰义女。”
夫臣死君,女死父,忠义之烈,萃于一门。
备录其事,以见格及豚鱼,其由来盖有本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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