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20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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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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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毡巴,我有好多可以补充的地方。

我一直很爱他,这绝不是因为我是个同性恋者。

我是个毛发很重的小个子,说起话来声音嘶哑,毡巴是个文质彬彬的瘦高个,讲话带一点厚重的鼻音。

我想永远和他待在一起,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事。

后来无论到了什么地方,我都忘不了给他寄张明信片。

比方说,在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门前,我就写了这么一张明信片:

亲爱的毡:

我到了罗马。

下一站是奥地利。

王二

我这么干,是因为毡巴集邮。

给他写信有一个特殊的困难:我老记不起他姓什么来。

现在就又忘了,指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再想起来。

他当然是不姓詹。

他掏我的口袋找炭条,绝不是为了密报给老鲁,而是另外有人指使。

在这件事上,他有非常可以原谅的动机。

但是他实在太可爱了,不能不打。

如果一个八十公斤的壮汉这样冒犯了我,我当然也会发火,但是怒气肯定在不致动手的范围之内,这是因为后者太不可爱了,不能打。

后来我回国以后,一见到毡巴,他就尖叫着朝我扑过来,想要掐我的脖子。

都是因为我的明信片,大家又知道了他是毡巴。

本来他拼死拼活考医学院,就是想离开豆腐厂,不再被人叫成毡巴。

但是等他当了大夫,我又给他寄了这些明信片,把他的一切努力全破坏了。

现在连刚出护校的小护士都管他叫毡大夫,真把他气死了。

假如让我画出毡巴,我就把他画成个不足月胎儿的模样,寿星老一样的额头,老鲇鱼一样的眼睛,睁不开,也闭不上,脖子上还有一块像腮一样的东西。

手和脚的样子像青蛙,而且拳在一起伸不开。

他的整个身子团在一起,还有一条尾巴,裹在一层透明的膜里。

如果他现在不是这样,起码未出娘胎时是这样的。

我一看见毡巴,就要想象他在娘胎里的模样。

我喜欢他在娘胎里的模样,也喜欢他现在的模样。

我爱他要直爱到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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