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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公共文化服务的权益主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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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权益主体是全体公民,“公民文化权益”
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理念,公民的文化权益直接表现为其文化需求。
按照经济学的一般原理,需求决定供给,公共文化服务同样如此,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供给,必须满足文化需求才能实现文化权益,因此“公共文化需求”
是“公民文化权益”
的逻辑起点。
如何理解“公共文化需求”
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基础作用,如何把握“公民文化权益”
的丰富内涵及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核心地位,直接关系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、发展思路、基本任务、政策制定、实现途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。
本书首先以此章,就公民文化权益问题进行理论分析,并结合我国实际,对如何满足公共文化需求,保障公民文化权益,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以论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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