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20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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豆角(第1页)

豆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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豆角,北方人叫豇豆,闽南话叫菜豆仔,真名鲜有人知。

英文名为YardLongBean,长起来有一码之故,又叫芦笋豆AsparagusBean,但和芦笋的身价差个十万八千里。

其原产地应该是印度吧。

最大的分别是浅绿色肥大的种,和深绿瘦小的,我也看过白皮甚至于红皮的豆角。

豆角叶卵形,开蝶形花,有白、淡黄、紫蓝和紫色数种颜色。

它为蔓性植物,爬在架上,也有独立生长的种。

从树干上挂着一条条豆荚,瘦瘦长长,样子没有青瓜那么漂亮,也不可爱。

豆角吃法显然比青瓜少,味臭青,很少人生吃,除了泰国人,泰国菜中,用豆角沾着紫颜色的虾酱,异味尽除。

细嚼之下,还真的值得生吃的。

那虾酱要是舂了一只桂花蝉进去,更香更惹味,但是酱的颜色和味道相当恐怖。

因为豆角里面的果仁很小很细,不值得剥开来吃,我们都是把整条切段,再炒之罢了。

最普通的做法是把油爆热,放点蒜蓉,然后将豆角炒个七成熟。

上镬盖,让它焖个一两分钟,不用镬盖的炒出来一定不入味。

和什么一齐炒?变化倒是很多,猪肉碎最常用,放潮州人的橄榄菜去炒也行。

把虾米舂碎后炒,最惹味。

印度人拿去煮咖喱,干的或湿的都很可口,这种做法传到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,加入椰浆去焖,更香。

最爱吃豆角的,莫过于菲律宾人,可能他们煮时下了糖的关系,炮制出来的豆角多数黑黑的,不像我们炒得绿油油那么美观。

虽然很少生吃,但是在滚水中拖一拖,也不失其爽脆和碧绿,用这方法处理后,就可以和青瓜一样加糖加盐加醋,做成很刺激胃口的泡菜。

豆角的营养成分很高,也不必一一说明,最宜给小孩子吃,可助牙齿和骨骼。

西洋人不会吃豆角,故煮法少了很多,连日本人也不会吃,更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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