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20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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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理法权天(第1页)

非理法权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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错误的比不过道理,道理比不过法治,法治比不过权力,权力比不过天理。

有一个将军临刑前,在衣服上留下五个字“非、理、法、权、天”

他说:“非,指的是违背世间情理的事;理,是人际间的情。

而合乎情理的事,不一定合法,所以理胜过非,法胜过理。

但握有权势的人,可以运用权力改变法令,因此权力是胜过法制的。

这个‘天’就是因果天理,不论你如何使用权势逃脱了法律的制裁,但是因果历历不爽,如影相随,谁也无法改变因果的法则。

朋友!

子弹只能使我的身体倒下,但是圣洁的因果之神,将与我的灵魂携手同行。”

所以,错误的比不过道理,道理比不过法治,法治比不过权力,权力比不过天理。

天理就是因果,因果才是最高的法律。

佛经上说:“菩萨畏因,众生畏果。”

有的人多行非法事,直到锒铛下狱时,才悔不当初;有的人玩弄法律,以为一手遮天,尽管权力再大,也会有东窗事发的时候;有的人依附权位,营私舞弊,以为神不知鬼不觉,但世间的“崇高必堕落”

,哪里有恒久不变的东西?因此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;莫言不报,时节未到”

有人不相信因果,认为佛教中的因果论是无稽之谈,其实只要心眼不盲,大自然的花开花落,人世间的人际往来,无不是在呈现宇宙间因果的力量。

因果不是神权所能主宰,更不是用禳灾祈福求得,好因好果就在我们以善念祛恶念,以正念治乱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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